7月5日,记者从市教委获悉,市委教育工委日前印发《重庆市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全面启动市级清廉学校试点示范建设工作,首批确定20所试点示范学校。

根据《方案》,全市教育系统将从强政治引领、强班子建设、强综合监督、强风险防范、强自治规范、强作风建设等6个维度,推动清廉学校建设试点示范,打造清廉重庆建设优质“学校单元”,并结合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实际,分类制定印发了《重庆市清廉学校建设评价指标体系(试行)》,分别制定了6个一级指标、19个二级指标、58个三级指标,设置了若干加分、“一票否决”和退出机制项目。

首批确定的20所试点示范学校是:重庆交通大学、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、万州第二高级中学、黔江区实验小学、涪陵区浙涪友谊学校、重庆市人民小学校、重庆市旅游学校、江北区新村致远实验小学校、重庆市沙坪坝小学、重庆市南开中学校、重庆谢家湾学校、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、长寿区黄桷湾小学校、重庆市聚奎中学校、铜梁区外国语实验小学、开州区汉丰第八小学、城口县咸宜镇中心小学、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、秀山县洪安镇中心校、酉阳县桃花源小学校。

“清廉学校建设作为清廉重庆建设的九个清廉单元之一,聚焦教育领域特色探索实践。”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市委教育工委将指导试点示范学校在制度机制、方式方法上先行先试、探索实践,形成适用全市的、具体可操作的清廉学校建设模式,推动清廉学校建设整体跃升,打造教书育人优质环境,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,建设教育强市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(云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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