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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6日据检察日报,2017年11月底至2019年1月,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在四川攀枝花零包贩卖毒品海洛因36次,并容留多人在其租住房内吸毒。2018年,为掩盖毒品犯罪事实,王某以赠送吸毒人员吉某货值100元的海洛因为条件,“收养”其两个儿子安某甲和安某乙,控制胁迫二人帮其贩毒,并长期殴打虐待。2019年1月22日晚,王某得知安某甲将团伙贩毒情况告知其母吉某,伙同龙某在租住房内殴打、电击安某甲。23日上午,安某甲因全身大面积皮肤及软组织挫伤,皮下出血致失血性和创伤性休克死亡。2019年12月5日,吉某在其家人收到5万元后出具了谅解书。2020年5月29日,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王某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2020年6月7日,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不当为由提出抗诉。2020年10月30日,四川高院作出二审判决,王某属于“罪行极其严重”的犯罪分子,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立即执行。

新闻来源:华商报

图片来源:视频截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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