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1月29日从省财政厅获悉,经省政府同意,从2023年至2025年,省级财政延续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每年安排1.3亿元,用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。

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,扶持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,培育重点文化骨干企业和园区,以及推动“福”文化传承创新,打响“福”文化品牌等。

我省自2009年设立该专项资金以来,已累计安排13.7亿元,助推全省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居全国前列。(王永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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